因公司生产需要,我公司拟在公司内配置1套X射线探伤装置,开展产品的无损检测工作,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单位已委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评价,该建设项目对辐射工作人员所受的附加年有效剂量当量低于剂量管理限值(5mSv),公众成员的附加年有效剂量低于剂量管理限值(0.25mSv),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
如公众想进一步了解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可向建设单位、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环保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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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全兴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苗丰 联系电话:13676877749
环评单位名称: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71-51105606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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